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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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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发〔2005〕26号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黔府发〔2005〕26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省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精神,现就我省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经济结构布局战略性调整的要求,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深化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5年底启动全省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改革,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办法,使国有资本从商贸流通企业中逐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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