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省政府《关于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4)35号)精神,为理顺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实施改革。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保护国土资源的责任,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确保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