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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白山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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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白山政发〔2005〕32号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白山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经济开发区快速发展,加大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按照创新体制机制、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快对外经济合作,更加积极有效地吸引资金,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充经济总量,在全市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市对白山经济开发区实施一级财政、一级国库的财政管理体制。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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