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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办函〔2005〕302号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从12月1日起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警戒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就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综合各方面情况分析预测,今冬明春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发生森林火灾的危险性很大。随着森林资源的增长,林下可燃物大量堆积,森林防火任务越来越重;林区春耕生产、生态旅游和各节假日来临使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冬干春旱、风大物燥的不利气候条件给防火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现有防火基础设施和专业消防力量薄弱,不具备扑救较大火灾的条件。目前,个别县区和有关部门工作中还存在思想麻痹,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各级各部门对今冬明春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要高度重视,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预防森林火灾作为保护林区群众根本利益、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抢前抓早的思想,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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