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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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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发﹝2005﹞68号
【发布日期】 2005-12-28
【实施日期】 2005-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我州拟于2006年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此次农业普查涉及全州612个乡(镇)、3739个行政村、90多万农户、370多万农村人口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城镇经营户,普查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搞好农业普查,对实施州委、州政府提出的“拓展‘两线’、开发‘三江’、发展‘三带’,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我州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农村经济特别是粮食生产政策,确保粮食安全;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攀西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有利于加快“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加快扶贫开发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新的跨越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同时,对于进一步搞准全州农村统计数据,全面客观反映凉山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农业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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