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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公布200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8
【实施日期】 2005-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公布200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出资并与我委共同设立和管理的“曙光计划”经过10年的运行,成效显著,对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在高校乃至社会都产生了很好的影响。
  2005年各高校根据高学历、高职称、高起点的推荐要求,共推荐了128名青年教师申报“曙光计划”。经资深专家组成10个学科组进行答辩评审,并经认真复审,共有55人入选。
  200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经费为:自然科学类每项12万元,社会科学类每项4万元。项目经费分3次下达,首次下达50%经费,第二年下达30%经费,项目完成后再下达20%经费。
  现将2005年度曙光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经费手续办理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希望各校管理部门要重视对每位入选者的培养,保障其科研工作条件,稳定其工作岗位,保证“曙光计划”项目取得良好的成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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