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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公共供水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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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05]71号
【发布日期】 2005-12-28
【实施日期】 2005-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公共供水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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