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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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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2005〕218号
【发布日期】 2005-12-28
【实施日期】 2005-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
  
 
 为全面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加快深圳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第四大支柱产业,根据《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2003年—2010年)》和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和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及《深圳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要求,从2006年1月起,建立深圳市文化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地分类
   基地主要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企业示范基地”,是依托现有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或机构设立的文化产业基地和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专业性基地;第二类是具有孵化器功能和文化企业集聚物理空间的“孵化基地”,包括“创意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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