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字[2005]117号
【发布日期】 2005-12-28
【实施日期】 2005-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抵制软件盗版行为,现就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意义
  开展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带头维护软件著作权,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