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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发〔2005〕73号
【发布日期】 2005-12-28
【实施日期】 2005-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5〕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05)81号)精神,我市制定了《石家庄市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石家庄市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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