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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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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5〕325号
【发布日期】 2005-12-28
【实施日期】 2005-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厦府办〔2005〕3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驻厦门口岸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运行﹝2005﹞2582号文《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2006年我市春运将从2006年1月14日开始,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现将做好我市2006年度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指导原则
  2006年我市春运主要客流是:学生流、民工流以及探亲、旅游、经商等客流。客源包括厦门及周边地区,国内各省市,港澳台地区,世界各地等。春运最繁忙的时段将是春节前一个星期和春节后两个星期。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厦门春运有许多的新特点:如学校放假时间较早、铁路增加新的线路和车次、厦门成为两岸春运包机直航点等,这些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据预测,2006年春运期间,我市旅客运量将超过4400万人次,比2005年增长2%左右,其中:道路496.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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