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区(市)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各区(市)县政府,各级教育、劳动保障、财政、人事等行政主管部门,广大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成都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00)22号)有关要求,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8.82%,区(市)县升学率均达到85%以上,圆满完成了我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了成都教育史上第二次历史性跨越。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口素质,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使我市教育事业再创佳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锦江区等19个区(市)县政府和高新区、市教育局等120个先进集体、张光辉等59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区(市)县政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推进成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成都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区(市)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区(市)县(20个)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高新区 青白江区 龙泉驿区 新都区 温江区 都江堰市 彭州市 崇州市 邛崃市 双流县 郫县 金堂县 新津县 大邑县 蒲江县 二、先进集体(120个) 市教育局 市劳动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