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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区(市)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8
【实施日期】 2005-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区(市)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各区(市)县政府,各级教育、劳动保障、财政、人事等行政主管部门,广大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成都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00)22号)有关要求,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8.82%,区(市)县升学率均达到85%以上,圆满完成了我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了成都教育史上第二次历史性跨越。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口素质,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使我市教育事业再创佳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锦江区等19个区(市)县政府和高新区、市教育局等120个先进集体、张光辉等59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区(市)县政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推进成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附件:
成都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区(市)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区(市)县(20个)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高新区  青白江区  龙泉驿区  新都区  温江区
 都江堰市  彭州市  崇州市  邛崃市  双流县
 郫县  金堂县  新津县  大邑县  蒲江县
二、先进集体(120个)
 市教育局  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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