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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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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字〔2005〕115号
【发布日期】 2005-12-28
【实施日期】 2005-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05〕1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温家宝、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以及公安部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区“两会”等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我市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乌海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新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卢利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 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新德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吕万海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淡永再 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化金贵 市文化局局长
  杜锐刚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訾 平 市建委副主任
  李树林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质一 市教体局副局长
  龚福宁 市广电局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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