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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还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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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州国税函[2005]190号
【发布日期】 2005-12-29
【实施日期】 2005-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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