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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直破产改制企业失业保险费清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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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办发[2005]129号
【发布日期】 2005-12-29
【实施日期】 2005-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直破产改制企业失业保险费清收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5]129号)



市直有关单位:
  近年来,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失业保险费难以足额征收到位。特别是一些破产改制企业没有及时清缴失业保险费,致使失业保险费大量欠缴,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就业和再就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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