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直破产改制企业失业保险费清收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办发[2005]129号
【发布日期】
2005-12-29
【实施日期】
2005-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直破产改制企业失业保险费清收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5]129号)
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失业保险费难以足额征收到位。特别是一些破产改制企业没有及时清缴失业保险费,致使失业保险费大量欠缴,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就业和再就业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