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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南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概算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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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政〔2005〕综341号
【发布日期】
2005-12-29
【实施日期】
2005-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南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概算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延平、武夷山、建瓯、建阳、浦城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浦南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概算经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浦南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概算经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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