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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05]75号)
【发布日期】 2005-12-29
【实施日期】 2005-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2006年元旦、春节临近,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价格,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平安、祥和地欢度节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5)380号)和《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黑价明传(2005)16号)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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