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2006年元旦、春节临近,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价格,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平安、祥和地欢度节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5)380号)和《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黑价明传(2005)16号)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