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冬季防火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火安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动冬季特别是双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全市平稳度过冬季火灾高发期,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市、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2005年度消防目标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许昌市冬季防火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许昌市冬季防火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12月17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冬季防火工作的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市政府要求,决定于12月下旬至明年3月份开展三个阶段的督查活动。在督查第一阶段1月15日前,一并对各县(市、区)2005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28日开始至2006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5年12月28日至2006年1月25日;第二阶段:2006年1月26日至2006年2月25日;第三阶段:2006年2月26日至3月30日。 二、督查内容 1.公安部、省、市政府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三合一”、“二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治理情况,登记底数是否清楚;“三合一”、“二合一”场所是否建立有登记表并签定整改承诺书;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管理情况,重点单位底数是否清楚; 4.县(市、区)政府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情况,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开展联合检查,效果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