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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参与全国大型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展示(交易)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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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05]161号
【发布日期】 2005-12-29
【实施日期】 2005-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参与全国大型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展示(交易)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使参与大型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展示(交易)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展示十堰汽车产业整体优势,彰显十堰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独特地位,促进十堰汽车工业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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