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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沈地税发[2005]202号
【发布日期】 2005-12-29
【实施日期】 2005-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地税各分局,县(市)局;国税各分局,县(市)局:
  为认真落实《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沈国税发[2003]204号)文件精神,做好2006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对2006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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