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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扩建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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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628号
【发布日期】 2005-12-30
【实施日期】 2005-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扩建泰宁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闽政文[2005]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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