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鲤城区2005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627号
【发布日期】 2005-12-30
【实施日期】 2005-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鲤城区2005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5]627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鲤城区2005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