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改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5]226号) 省发展改革委、编办、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国资委,省铁办、省铁投: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福建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改制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福建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改制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省地铁总公司)改制的有关精神和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福建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的批复,为妥善做好省地铁总公司改制工作,尽快组建福建省铁路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铁办)和福建省铁路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省铁投),做到平稳过渡,经与省有关部门研究协商,特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