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邮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复函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武价函[2005]69号
【发布日期】 2005-12-30
【实施日期】 2005-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邮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复函
武价函[2005]69号
 
 
武汉市邮政局:
 你局《关于邮政货运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武邮局函字(2005)21号)收悉。为适应邮政货运报关业务市场的发展,保证货物运输畅通,规范邮政航空货运延伸服务的收费行为,经征得省物价局同意,参照鄂价房服函(2004)42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由双方合同约定,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