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等各环节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确保我市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的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 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