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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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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地税所二[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12-30
【实施日期】 2005-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地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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