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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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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5〕100号
【发布日期】
2005-12-30
【实施日期】
2005-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5〕10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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