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为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5)15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临沂市安委会《关于做好我市200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临安发(2005)32号)和全市严厉打击非法制作销售烟花爆竹工作会议要求,从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和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着手,切实落实责任,细化应对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