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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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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佛府办[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5-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佛府办[2006]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卫生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办(2005)8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集中整顿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卫生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设备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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