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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烤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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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05〕88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5-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烤烟工作的通知
(筑府发〔2005〕88号)


各产烟市、县人民政府、市烤烟生产收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烤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6年全市烤烟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烤烟生产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06年,全市烤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和市委七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全省烤烟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烟叶工作,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烟叶生产条件,实现提质控量,稳定烟叶市场,继续坚持“控制总量,稳定政策,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的指导方针和坚持“防止过热、控制总量”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搞好服务,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烟叶产量和质量。
  目标任务:2006年,全市烤烟收购计划36万担,其中:开阳县19.6万担;清镇市7.4万担;修文县、息烽县各4.5万担;上等烟30%以上,上中等烟85%以上,烟叶等级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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