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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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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国税所一[2005]140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5-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发改高技(2005)266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附:
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高技[2005]26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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