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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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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人[2005]204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5-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区县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人事部决定组织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29号)。根据文件精神,现对本市的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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