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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5-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7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烟花爆竹生产许可制度,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控制生产企业数量,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以及2005年底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企业,一律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力度,对四邻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2006年3月底前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坚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关闭。烟花爆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批,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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