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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职业学校“双证互通”试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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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劳社[2005]57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5-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职业学校“双证互通”试点工作的意见
鲁劳社[2005]57号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创新我省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加速培养既具有基本科学文化素养和较强综合职业能力,又熟练掌握现代职业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研究确定在我省职业学校加快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试点,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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