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教委高[2006]1号 本市各高校: 现将《2006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06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上海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第一年,上海高等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确定的上海“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主线,体现“落实”、“聚集”和“突破”精神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全局,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全力推进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以上海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推动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上海高等教育发展,主动适应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开拓创新,发展高等教育新局面 1、完成《上海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落实“十一五”高校基本建设规划。继续推进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的实施。 2、依法加强对高等教育办学条件及办学秩序的监督,在此基础上完成2006年本市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报工作,并结合实际妥善解决招生计划编制中出现的特殊矛盾与困难。深化民办高校体制改革,加强对民办高校的依法监管。扩大民办高校依法自主招生的学校数量,巩固依法自主招生的成果。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地方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出台,制定民办非学历教育的办学标准。 3、进一步构建全社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加强职业发展教育队伍建设,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的培训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证工作。认真落实中央18号文件,唱响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去的主旋律,加大扶助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力度,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做好新一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二、加强内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继续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究解决“培养基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并扩大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