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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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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05]222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5-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5]2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整治情况依时报市安监局。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汕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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