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外经贸开发[2005]1023号 各市外经贸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各重点工业园区: 我省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已走过二十多年的历程,在经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起步,九十年代的蓬勃发展之后,进入新世纪全面提升发展水平的阶段。二十多年来,我省开发区坚持“三为主一致力”的办区方针,艰苦创业、锐意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已成为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外商投资的密集区、新兴产业的集聚地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 随着形势发展,开发区建设和发展面临新的任务和要求。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会议中赋予“三为主一致力”新的内涵,提出“三为主二致力一促进”的建区方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区工作。去年全省开发区工作座谈会,提出全面提升开发区建设发展水平的目标任务。开发区建设要用科学发展观总揽各项工作,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要提高开发区的集约开发水平、产业化水平面和环境建设水平。 我省于1999年建立的《全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作考核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推动开发区的积极、规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建设发展水平,实现开发区在新形势下的再跨越,在认真总结原有考核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我厅从年初开始酝酿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