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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5]69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5-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部署,2006年春运自1月14日始至2月22日止,共40天。为切实做好本市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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