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部署,2006年春运自1月14日始至2月22日止,共40天。为切实做好本市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