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成都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关于《成都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都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5)53号)和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机局、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川公发(2005)147号)精神,为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城乡居民共享城市文明交通,我市将在全市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3年的努力,使各区(市)县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市民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 (二)具体目标。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年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 二、工作步骤 2006年为“强化执法年”。在2005年工作的基础上,各区(市)县依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区(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和目标,以强化摩托车、农用车管理为主,加强城乡道路交通管理,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