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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等四市清欠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5-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等四市清欠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通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在12月13日清欠电视电话会议上,郑州、开封、洛阳、济源4市因清欠工作落后受到了批评。会后,4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纷纷召开专门会议,分析问题,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清欠工作取得很大进展,特提出通报表扬。
  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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