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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5-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加快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为改善我省发展环境,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2005年,全省计划开工42个县(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同时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省委、省政府对这一工作高度重视,李成玉省长在省政府第七次全会和省委七届九次全会上明确要求,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原定年内开工的项目必须开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纳入目标考核,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加强督察,确保工作落到实处。9月5日,李成玉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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