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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厅关于开通“上海至海口”我省境内鹰潭至常山连接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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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交财审字[2005]181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5-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交通厅关于开通“上海至海口”我省境内鹰潭至常山连接线的通知

 
上饶市交通局、公路局,鹰潭市交通局、公路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公路开发总公司、赣东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省交通厅等六部门《江西省全国高效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赣交财审字[2005]131号),遵照交通部关于建设全国“五纵二横” 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2月10起,开通“上海至海口”我省境内鹰潭至常山连接线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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