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扩充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96号)和省人事厅《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扩充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5]23号)及有关文件要求,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为做好200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考范围及考试科目 2006年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须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2005)》(以下简称《类别表》)(见附件1)所列类别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按《类别表》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者,须按《类别表》要求,在第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