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81号令)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救助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本辖区民政、公安、卫生、城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责任,对流入本辖区的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