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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艰苦岗位津贴参考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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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劳社政字[2005]25号
【发布日期】 2005-10-11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艰苦岗位津贴参考标准的通知
(湘劳社政字[2005]25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为加强对企业艰苦岗位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现就高温冶炼、露天采矿、矿山井下、化工有毒有害等企业艰苦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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