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9月14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施行。 市长 夏德仁 二○○五年十月八日 大连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封山禁牧或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封山禁牧,是指对林地进行封育,并禁止放牧等人为活动的一种管护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