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5月16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乌海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