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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专利申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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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01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注:本篇法规已被《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5月21日;实施日期:2010年5月21日)废止。
 
  第一条 为鼓励我市发明专利的申请,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区域核心竞争力,按照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6)56号)精神,特制定洛阳市专利申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洛阳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申请国内职务发明专利,均可依本办法申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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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201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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