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及各分支机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缴纳地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地税发〔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04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及各分支机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缴纳地点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6〕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及各分支机构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在其分支机构所在地就地缴纳(具体名单附后)。
  本通知从2006年1月1日(税款所属时间)起执行。

二00六年一月四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