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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聘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甬地税一[2006]39号
【发布日期】 2006-01-01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聘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地税一[2006]39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将《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聘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希严格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局。
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聘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地税一[2006]39号2006年2月21日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聘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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